本報訊 (記者 錢也)4月24日上午7點多,,一名自稱“反貪局局長”的男子撥打110報警電話,稱有一份反貪局的材料需公安局簽收。
渝北區(qū)公安分局寶圣湖派出所接到110轉(zhuǎn)警,民警有些疑惑,如果真是反貪局局長,他肯定了解舉報程序,怎么會將材料交給公安局?盡管如此,派出所也不敢松懈,擔心這位“反貪局局長”人身安全受到威脅,立即安排出警了解情況。
民警來到“反貪局局長”家中,見到這位“局長”。
“局長”為中年男子,看上去40多歲,酒氣撲面而來,還處于醉酒的狀態(tài)。他告訴民警要舉報貪官,可當民警詢問具體內(nèi)容時,“局長”卻一直不向民警提供具體的舉報內(nèi)容和對象,也不向民警提供舉報證據(jù)。民警詢問“局長”是否遇到任何威脅或者不安全的情況,“局長”表示目前沒有。
經(jīng)查證,這位中年男子并不是“反貪局局長”,曾在企業(yè)工作。民警對他報假警的行為進行了警告和教育,告訴他如果確有貪污犯罪線索舉報,可以通過合法的渠道依法向轄區(qū)檢察院舉報,若受到人身安全等威脅,可以及時向公安機關(guān)求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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